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本地要闻  > 正文

我市出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导办法

作者: 孟 冰 来源: 菏泽日报社 发表时间: 2021-12-29 14:38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孟 冰)日前,记者从市创卫办获悉,为营造优美和谐环境,推动创卫工作有序开展,《菏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对全市创卫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提供了保证。

《办法》对督导对象、方式、内容等进行了明确。其中,督导对象是牡丹区、定陶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督导方式是定期督导和不定期督导,其中不定期督导除常规督导情况外,还涵盖专家暗访内容;督导内容涵盖基础项目、重点问题整治,具体内容为市容环境卫生、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农贸市场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

《办法》还包括督导原则、结果运用、计分方法等内容。其中计分办法将督导分为基础项目和重点问题整治两部分,基础项目共1000分(即:“千分制”),督导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将进行扣分,所余分即为得分。基础项目内容包括创卫氛围、健康宣教、市容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居民卫生、食品安全等督导内容,以及领导交办创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办法》规定,市创卫办每月对各区创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结合日常重点工作督办和新闻媒体曝光、市民群众投诉等情况进行打分,督导情况实行排名通报,并根据排名情况进行奖惩。

同时,为确保创卫取得实效,督导办法中还明确了创卫工作综合考评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创卫办牵头组织督导,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最终达到创卫目标。


责任编辑:
李鲲
分享到: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